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公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简称《规定(修订稿)》),全面放宽入户条件与门槛。《规定(修订稿)》拟新增两种入户类别,并明确相应条件:安居乐业入户,即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即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规定(修订稿)》还计划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
6月25日讯,苏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简而言之,从8月1日起,只要在苏州购房且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