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近日发布通函,正式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香港全面实施基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加密资产监管标准的银行资本金新规。该新规所界定的加密资产,主要指依赖密码学、分布式账本技术或类似技术的私有“数字资产”。而“数字资产”则被明确定义为一种可用于支付、投资或获取商品与服务的数字价值表现形式,涵盖比特币、以太坊、RWA(实物资产代币化)及稳定币等多种类型。
值得关注的是,香港大学法学院讲师费思在接受财新专访时指出,香港金管局在最终定稿中删除了巴塞尔原有定义中的“私有”一词。这一调整意味着,无论是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发行的加密资产,都将被纳入香港加密资产监管标准的适用范围,显示出监管框架的全面性与前瞻性。
对投资者的影响:
该新规的实施将为加密资产市场带来更明确的监管预期,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降低系统性风险。对投资者而言,合规性要求的加强可能短期内增加部分机构的运营成本,但长远来看,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机构资金入场,并为数字资产投资提供更安全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