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交易与市场部门发布关于经纪交易商托管加密资产类证券的工作人员声明,明确表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允许经纪自营商依据《规则 15c3-3(b)(1)》将客户持有的加密资产证券视为“实物占有”。
此声明为金融机构托管加密资产提供了关键监管指引,核心合规要求涵盖以下五大方面:
加密资产类证券的访问权限与转移能力:
经纪商需确保对客户加密资产证券拥有明确且可靠的控制权与操作权限。
加密资产类证券分布式账本技术的特性评估:
必须对底层区块链网络的技术安全性、稳定性与合规性进行持续评估与监控。
因安全或运营问题暂停加密资产类证券托管业务:
需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安全威胁或系统故障时,有能力暂停相关业务以保护资产安全。
私钥保护措施:
必须实施银行级的安全协议与多重签名等机制,确保客户资产私钥的存储与管理万无一失。
中断事件发生时保障加密资产类证券持续妥善保管及可访问性的措施:
需建立灾备与业务连续性计划,确保在各类中断事件中,客户资产仍能安全保管并可恢复访问。
对投资者的影响:
此声明为投资者带来了更高的资产安全保障。它意味着合规的经纪商必须满足严格的托管标准,显著降低了因平台安全问题(如私钥丢失、黑客攻击)导致资产损失的风险。同时,明确的监管框架增强了市场透明度与机构参与的信心,可能吸引更多传统资本进入加密市场,从而提升市场整体稳定性和流动性。对投资者而言,选择受此声明约束的合规托管服务,其资产安全将得到更坚实的制度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