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周三在监管会议上强调,欧盟立法者亟需推动针对外国稳定币发行人的严格监管框架,要求其必须实施有效的“保障措施”并建立“强有力的等效监管制度”,以防范在欧盟境内触发大规模储备挤兑的风险。
她指出:“欧洲的相关法律应明确规定,除非这类稳定币发行计划能够获得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具有同等力度的监管制度支持,并配备涵盖欧盟与非欧盟实体之间资产转移的充分保障机制,否则不得在欧盟范围内运营。”
拉加德进一步补充称:“这也再次表明,国际协作在这一领域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若缺乏一个公平且统一的全球监管环境,金融风险将不可避免地流向监管最薄弱的环节,从而危及整个系统的稳定。”
对投资者的影响:
投资者需密切关注欧盟可能推出的新稳定币监管政策,这可能导致部分外国稳定币运营门槛提高、流动性结构变化,进而影响其投资组合中相关资产的稳定性和收益表现。同时,全球监管协作的推进也可能为市场带来更明确的制度预期,降低因监管套利导致的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