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强调:欧盟立法必须确保,除非稳定币在欧盟以外司法管辖区具备强有力的等效监管制度支持,并建立与欧盟和非欧盟之间资产转移相关的充分保障机制,否则将不能在欧盟境内运营。
针对稳定币的监管,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R)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应对相关风险:
其一,稳定币发行人必须确保欧盟投资者能够始终按面值赎回其所持资产;
其二,发行人还需在银行存款中持有相当高比例的准备金,以增强兑付能力和系统稳定性。
然而,正如加密资产市场所多次显现的,风险隐患仍存,具体表现在:流动性紧张、高杠杆操作、市场信心突然崩溃以及未被察觉的系统性关联等方面。
对投资者的影响:
上述监管举措有望提升稳定币的透明度和安全性,降低赎回风险和市场波动对投资者造成的冲击。严格的准备金和赎回保障机制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但投资者仍需警惕行业固有的流动性、杠杆及跨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