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最新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将采取项目整体改造、规划拔点推进以及综合整治提升等多种方式,系统推进城中村拆除新建、拆整结合或有机更新。其中,项目整体改造可通过储备改造、委托改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改造或引入优质开发企业合作改造等多种路径实施。对于规划用途为市政公益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等的城中村区域,将结合规划实施时间节点与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规划拔点。而涉及历史风貌保护、农民新村或位于开发边界以外的城中村,则将重点实施整治提升,优化人居环境与区域功能。
对投资者的影响:
该政策将进一步释放城市更新领域的投资机会,尤其是整体改造和合作开发类项目,为具备资金和运营实力的开发企业、投资机构提供更多参与路径。同时,市政公益、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类项目的推进,也将带动周边土地价值提升和区域发展潜力,为早期布局的基础设施与不动产投资带来长期收益预期。此外,风貌保护与整治类项目有望在文化旅游、商业运营等细分市场创造新的投资热点。